贵州盛荣矿业-贵州盛荣矿业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gzsrky.cn 贵州盛荣矿业有限公司大湾煤矿盛荣井区为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混合井区,其所在采矿权属于贵州达旺矿业有限公司,与贵州达旺矿业有限公司钟山区大湾煤矿共用采矿许可证。井区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西北部,属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湾镇管辖。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zh-CN hourly 1 https://www.s-cms.cn/?v=4.7.5 资质荣誉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编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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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编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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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贵州盛荣矿业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简介


       公司名称:贵州盛荣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贵州盛荣矿业有限公司大湾煤矿盛荣井区是年生产能力每年为45万吨的煤矿,该项目属贵州省重点能源工程建设项目,《贵州省能源局黔能源审(2022)222号“省能源局关于对贵州盛荣矿业有限公司大湾煤矿盛荣矿井(兼并重组)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盛荣矿业盛荣井区面积1.49平方公里,井区保有煤炭储量1602万吨,设计年产能力45万吨,井区服务年限15年。


       2、经营类别: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


       3、投资金额: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350000000.00元)。


       二、兼并重组情况


       贵州盛荣矿业有限公司大湾煤矿盛荣井区为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混合井区,其所在采矿权属于贵州达旺矿业有限公司,与贵州达旺矿业有限公司钟山区大湾煤矿共用采矿许可证。井区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西北部,属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湾镇管辖。


       2019年8月2日,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19第7次总第18次),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在原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为贵州达旺矿业有限公司)大湾煤矿矿界范围内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开发东部块段资源,实行采矿权与经营权分离,混合井区所在采矿许可证属于贵州达旺矿业有限公司,与大湾煤矿共用采矿许可证,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混合井区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贵州煤矿安监局按照混合井区独立法人公司申请,依据其独立法人公司营业执照及独立井区名称,依程序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混合井区独立法人公司成立后,由混合井区独立法人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钟山区人民政府履行对混合井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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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琪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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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意见》强调,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为路径,覆盖生产生活各领域,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低碳根基,助力全面建设美丽中国。


  《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到5万亿元。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世界前列。


  《意见》明确五方面政策举措。一是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按照废弃物不同来源精准施策,加强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二是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根据废弃物不同利用方式分类施策,强化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引导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三是加强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综合考虑废弃物资源价值、社会关注度、循环利用难度等因素,对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进行部署,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探索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四是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五是完善政策机制。聚焦政策和机制堵点难点,完善支持政策和用地保障机制、科技创新机制、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政策举措、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抓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废弃物循环利用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循环经济领域议题设置,深化多双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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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发布安全硬措施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1月16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要求坚决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通知共提出八条措施,一是一体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三是重拳出击“打非治违”,四是强化重大灾害治理,五是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六是严格项目审批和安全生产许可,七是强化矿山安全国家监察督政,八是严格事故调查和警示教育。


  通知指出,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必须依法到现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冒险组织作业等造成事故或者瞒报谎报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


  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必须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制度约束和源头治理;各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必须加强统筹协调,牵头负有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工作协作机制;各地要严格落实矿山安全属地责任,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严厉打击无证开采、隐蔽工作面作业、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等行为。


  对于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通知提出,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常态化开展“三违”行为自查自纠,严格动火作业、爆破施工、煤仓清理、运输提升、密闭启封等关键环节风险管控,加强地面吊篮等设备、“三堂一舍”等设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通知强调,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严厉打击矿山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并公开曝光。要建立便捷、有效的举报途径,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要通过矿井人员定位及分布、风量分配、用电量监测、产量来源、运输量来源、瓦斯涌出量来源、涌水量来源、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地点等逐因素分析比对,深挖细究隐蔽工作面作业、整合技改期间偷采、安全监控系统造假、违规分包转包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责令停产整顿,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现矿山企业有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移送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严肃处理,并通知供电部门停止或者限制供电、公安机关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对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依法依规提请地方政府关闭。


  矿山企业必须按规定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相互验证,查清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对灾害矿井该鉴定不鉴定、该戴帽不戴帽、不按灾害等级设防或者鉴定弄虚作假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对发生瓦斯亡人事故、瓦斯涉险事故以及瓦斯高值超限的煤矿,必须停止作业、严肃追究责任,并由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瓦斯防治的机构、人员、装备、制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评估,经评估不具备防治能力的,不得恢复生产。对探放水造假、禁采区采掘作业、极端天气不撤人的,必须按重大事故隐患严格处罚。对露天矿山边坡角、台阶高度、平盘宽度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或者边坡监测系统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的,责令立即制定安全措施、限期整改直至停产整顿。


  此外,通知还对矿山企业必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大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严格矿山安全培训机构执业能力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假培训、假考试、假证书等乱象;省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必须严格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把复工复产关,实行审查审批终身负责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坚持严的基调,坚持多约谈、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曝光,将责任、压力层层传递到基层末梢;矿山企业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事故信息报送,对事故信息报送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等方面措施,作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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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应急机器人发展的指导意见》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近日,应急管理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应急机器人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强化矿山等重点领域应急机器人研制。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面向应急管理实战急需,以提升应急管理装备现代化水平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着力突破核心技术,增强产品供给,加快推广应用,打造应急机器人体系,提高应急管理领域先进技术装备支撑水平。


  按照“坚持需求引领、实战为要,坚持创新驱动、科技突破,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发展”的三大原则,意见提出主要目标,即到2025年,研发一批先进应急机器人,大幅提升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建设一批重点场景应急机器人实战测试和示范应用基地,逐步完善发展生态体系;应急机器人配备力度持续增强,装备体系基本构建,实战应用及支撑水平全面提升。


  意见指出,加快应急机器人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应急机器人急需技术攻关。围绕强化机器人抗恶劣环境能力、提高机器人载荷功能及模块化水平、提升机器人控制及智能化水平等重点领域,加大科研攻关力度,突破一批基础共性技术。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应急机器人研制。针对抗洪抢险、森林草原火灾救援、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城市消防、应急指挥通信、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应急能力提升需求,研制险情侦察类、生命搜索类、物资保障类、消防灭火类、高危场景作业类、复杂场景救援抢险类、生命通道构建类、通信保障类等机器人装备,实现高端装备自主可控,提升高危场景作业安全性,增强重特大灾害事故无人化、智能化抢险救援能力,推动人灾直接对抗向依靠机器人减人换人模式转变。


  特别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要面向煤矿、非煤矿山等高风险行业和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重点领域,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化工园区、陆上油气井场站、海洋石油平台、油气长输管道、井工煤矿、大型地下采空区、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尾矿库、高压电站、长大隧道等重点场景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机器人研制与应用,提升机器人在高风险环境的作业水平、复杂环境的智能化水平、恶劣条件的防护水平。重点研制针对矿山透水、火灾、瓦斯、顶板坍塌等事故的高效救援机器人,针对露天矿山滑坡、坍塌类事故的监测预警机器人,针对危险化学品火场侦察搜救的多功能机器人,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现场巡回检查、值班值守及其他特殊作业需求的智能机器人,清理电力线路树障及悬挂异物的应急作业机器人等。


  三是推进应急机器人实战应用。深化战术战法研究,建设试点示范力量,强化配备应用。


  四是深化应急机器人发展环境建设。健全标准规范,完善研发体系,建设测试基地及公共服务平台。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提出一是加大政策支撑力度。协调推动有关部委支持应急机器人研究与应用,围绕应急机器人科研攻关、产业化发展、工程化应用等方面,加强政策创新和协同融合。二是健全创新保障体系。发挥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中心和部属高等院校等研发机构的作用,聚焦应急管理需求,加强前沿、基础技术研究,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构建有效的产业技术创新链。鼓励骨干企业联合开展机器人协同研发,提高优质机器人供给能力。支持企业加强技术中心建设,开展关键技术和应用技术开发。三是强化应用推广保障。将应急机器人纳入应急装备配备标准、先进技术装备推广目录等,推动应急机器人配备应用。遴选应急机器人应用典型案例,强化优质应急机器人推广。鼓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向机器人等新装备应用领域倾斜。四是深化开放交流合作。支持学术机构、企业、行业组织等单位围绕前沿技术、标准规范、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内容加强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成熟场景示范与落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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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法》修改专家研讨会实录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1月9日,中国矿产资源与材料应用协同创新平台和矿业法治创新研究联盟联合举办的《矿产资源法》修改专家研讨会在中国地质科学院召开。


  与会专家围绕矿业的产业地位、矿业权的取得方式、矿业税费的征收、矿产资源保障、矿产资源储量等,就矿法修改过程中面临的重点、难点、焦点、痛点问题开展热烈讨论。


  2023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和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分别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截止到2024年1月27日。


  会议将收集与会专家提出的书面修改建议,由专题组汇总并征询各方意见之后,通过中国工程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具体的矿法修改建议。


  ■矿政管理专家、自然资源部咨询中心研究员李裕伟:现有矿业税费综合水平过高,应当梳理矿业税费制度,论证矿业权出让收益与资源补偿费(已并入资源税)之间的关系,不能重复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全面竞争性出让导致空白地封锁,与找矿突破之间产生矛盾,建议保留矿业权取得申请在先方式,保障空白矿产地供应。


  ■矿法研究专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特聘教授李显冬:法治思维是系统思维,矿业立法的目的不是为了直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而是为了吸引社会投资,勘探先行,开发矿业,节省国家财政投入,不能用矿业财政代替土地财政。在矿业权的取得方式上,协商授予和申请在先方式不妨折中一下。建议由国务院明确战略性、紧缺性、短缺性资源来确定申请在先的矿种。强调非竞争性矿业权出让,一定要严格公开听证等公平、公开、公正程序。


  ■中国地质调查局原副总工程师王保良:矿产资源是工业粮食,应属第一产业。国家不能垄断一级勘查市场,应当通过申请在先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风险勘查。矿业税费的征收,应当区分探矿权和采矿权。矿产资源保障要考虑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矿产资源储量造假行为已经入刑,矿法和刑法的相应条款应当统一。


  ■原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关凤峻:当前矿业经济背景总体感觉是处于紧缩和不宽松状态,如生态修复、矿业用地、环保督察、安全生产趋严,矿权投放少,矿权总量减少等。但矿产消费和产量均是增长的,供需明显失衡现象过去现在和未来短期内不会出现。新能源发展迅速,传统能源占比减少,矿业发展质量在提高。建议矿法修改努力完善制度,尽量减少政策倾向,多说原则、少说具体,慎用刑罚,一些属于政策措施细节问题不宜在矿法中规定,为矿业经济的宏观调控留有余地。要鼓励的话,可鼓励新能源矿产、新材料矿产等的勘查开发,在矿权设置、矿业用地等方面给予倾斜。


  ■中国矿业联合会原常务副会长王家华:针对矿业产业定位,曾与学术界、财政部交换过意见,国务院曾责成原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统计局拿出意见,后达成共识,认可矿业是基础产业,参照美国,按第一产业对待。矿法的修改应当考虑与其他法律的衔接问题,解决痛点,回应关切,出让之前公权占主导,出让之后私权占主导,矿业税费应做总量控制,税费综合水平应有利于国际竞争,矿法不能代替刑法,矿法定原则,条例来细化。


  ■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张应红:矿产资源国家权益的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后,资源税中是否包含国家权益需要明确,这影响矿产资源税、费、金体系的科学建立。矿业权出让收益如果包含国家权益是不科学的,可定位为竞争收益,类似于国外的红利,对矿权人即为竞争成本。全面实行“招拍挂”,探矿权来源是个问题,一律竞争出让长远看对矿业发展不利。矿业权实行登记与许可,增加了管理环节且存在两者如何协调的问题,矿业权权益保护涉及多部门交叉管理问题。矿产资源种类多、情况不一,其管理需要分矿种考量。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副书记兼副局长任辉:下一步需要修订的《煤炭法》和《矿山安全法》如何与《矿产资源法》协调互补需要重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障与保护的关系一定要处理好,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生态修复、环保、保护区等问题,需要处理好长远和当前、立法与一定时间政策支撑的关系,矿法与矿业产业之间的调整关系需要深入思考。


  ■中国黄金集团资源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刘凤新:矿法属于矿产资源类法律的上位法,建议法律规范原则性要更强,具体操作性规范应该由配套法规或规章来规定。矿业权的出让方式,可以竞争性和非竞争性相结合,由国务院具体规定,矿业权出让收益整体有争议、尚不成熟,不能入法。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编写者和评审者的义务和责任应当在矿法中有所规制。


  ■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法规所所长鹿爱莉:立法宗旨往住体现产业的地位。这次人大对矿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对协议出让和其他出让方式也允许由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提出,是否叫申请在先,还是提供区块允许申请再先或协议出让,可以在行政法规里表述清楚。矿产资源储量造假的规制,修改草案中规定了受让人的资质要求和储量报告造假承担法律责任,刑法也有相关刑罚规定。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负责人鞠建华:一是中央对矿产资源的定位非常明确,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矿法修改中应充分体现出来。二是认真总结国内外实践的经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解决好矿业权出让的方式,以及与登记审批的关系。三是要保护好国家和矿业权人的利益,才能促进矿业繁荣发展和保障资源供应安全,解决好矿业开发和营商环境上的问题,充分考虑到地质工作和矿业规律,特别是矿产勘查开发的特点,不同于一般工业行业,对矿产勘查投入和成果的保护要充分认识,使得社会资本对矿业投入有信心和有预期。四是矿业用地要全面解决,避免合法采矿违法用地现象普遍存在,解决好上位法依据问题,不宜再存在死角和后患,要有临时用地、征地和租赁等多种方式。五是矿产开发与生态安全不是对立的,重要的是准确把握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的要求和规律,客观科学地开展矿区生态环境修复,自然恢复和工程治理、矿产开发和治理时序相互结合和协调。六是高度重视共伴生矿产、固废的综合利用问题,各项规定和政策导向要有利于综合利用,使得矿业权人合法合规开采利用矿产和有效消减各类固废排放等。


  ■中国矿产资源与材料应用协同创新平台秘书长陈宇清:矿产地供应不具有可执行性,单位申报区块由政府拿过来出让,提供资料的单位拿不到矿权没有积极性,这个制度操作有问题,慎重考虑。矿产资源储量造假问题、非法采矿罪扩大化问题、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制约矿业发展,建议在矿法中有所规制。


  ■中国矿业联合会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行军:地质勘查资质取消是地勘市场乱象的客观原因。矿产资源储量报告造假是主观原因和个别现象。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把关不严导致不实报告成为备案文件的个别现象确有发生。针对矿产资源储量不实,建议通过行业自律和加强监管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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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自然资源部联合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11月15日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意见稿提出主要目标,即到2028年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持证在产的全部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加强小型矿山管理。


  意见稿从总体要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第三方评估管理、动态管理绿色矿山名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等八个方面对如何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提出了要求。


  在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部分,意见稿提出,要压实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持续提升矿山企业创建水平。


  对于如何动态管理绿色矿山名录,意见稿指出,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要对通过第三方评估的矿山企业开展抽查核查,确认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国家级绿色矿山按照有关要求从省级绿色矿山中择优推荐,自然资源部联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通过专家论证、实地抽查核查、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国家级绿色矿山,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并向社会公开。绿色矿山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按程序移出名录中不符合标准的矿山,督促绿色矿山企业持续巩固建设成果,持续提升建设水平。


  在政策方面,意见稿提出,要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各地要探索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激励约束政策,加大用地、用矿、金融等政策扶持。在矿业权出让、整合及办理建设用地、用林、用草等手续时,向绿色矿山企业倾斜。符合协议出让情形的矿业权,允许优先以协议出让方式有偿出让给绿色矿山。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矿山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以及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强化矿业领域投资项目环境、安全、社会和治理风险评估及管理的前提下,研发符合地区实际的绿色矿山特色信贷产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加大对绿色矿山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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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解读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在国务院新闻办11月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意见的规划部署、谋划特点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说,意见的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一个主题、五个战略定位、两个阶段目标、七项重点任务和若干保障措施。


  “一个主题”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两个阶段目标”是以2027年和2035年为时间节点,在综合经济实力和城乡居民收入等方面提出目标。“七项重点任务”是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增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保供能力;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提升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综合生产能力;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提质升级;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郭兰峰表示,在谋划意见的时候,主要从贯彻落实内蒙古的定位和要求与突出发挥内蒙古的优势和特色两方面考虑,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发挥内蒙古的优势产业特色,突出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志强表示,将按照意见部署,重点在推动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健全资源开发补偿和利益分配共享机制、区域协调央地合作、促进矿区居民就业增收四方面上探索新路径,全面推动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矿区修复和治理,落实跨省区输电工程长期合作协议。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郑宏范表示,为推动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提质升级,将从三方面发力。


  一是强化开放大通道建设,构建起内连京津冀、外接俄蒙至欧洲的开放大通道。二是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深化与蒙古国、俄罗斯在农牧业、能源矿产、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领域合作。三是加强区域协作互动,实现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互利共赢。


  意见就推动内蒙古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进行了专门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司长陈克龙表示,将抓好重点任务的落实,从加快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建设三方面支持内蒙古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农牧业资源丰富,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负责人潘扬彬介绍,将会同有关部门从四方面抓好落实:建强设施夯基础,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设施农业;科技创新提产能,要推动育种创新、推进技术集成;产业壮链增效益,要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绿色有机品牌;深化改革激活力,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壮大农业经营主体。


  郭兰峰说,下一步将抓好先行推进的工作、同步研究一些细化举措和政策、抓紧实施一批重大项目、认真做好协调督促工作,推动实现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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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找矿资金投入将逐年提高10%以上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切实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深入推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大勘查资金投入力度,找矿投入资金逐年提高10%以上。


  意见指出,一是到“十四五”末,湖南省找矿取得明显成效,优势矿产增储上产,全省圈定找矿靶区60处以上,新增矿产地30处以上,优势矿产基本实现探采平衡。二是重点勘查开发湘东北、湘西北、湘中、湘南、雪峰弧形等5个成矿区带矿产资源。鼓励国家战略性矿产、湖南省优势矿产及项目建设、民生发展所需矿产的开发利用。三是加强基础地质和矿产地质调查评价,推进战略性矿产找矿突破行动。四是加大勘查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安排,完善矿产资源勘查投入机制,找矿投入资金逐年提高10%以上。省级聚焦重点成矿区调查评价和国家战略性矿产勘查,市县聚焦产业链配套和民生所需的矿产勘查。五是强化勘查成果转化。六是培育钨、锑、铅、锌等有色金属,金、银等贵金属,铁、锰、钒等黑色金属,锂、稀土等“三稀”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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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意见,内蒙古矿业开发有新政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支持内蒙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快落实“五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提出基本草原内允许新设经依法依规批准的国家重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项目。


  基本草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划定进行保护的草原。1.重要放牧场;2.割草地;3.用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退耕还草地以及改良草地、草种基地;4.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5.作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草原;6.草原科研、教学试验基地;7.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他草原。


  关于内蒙古矿业发展,《意见》在第四部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中作了明确安排。


  推动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利用


  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做好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开采区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的衔接,基本草原内允许新设经依法依规批准的国家重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项目。全面推动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探索制定促进矿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的激励政策。完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相关制度,务实加强矿山安全保障设施和能力建设,分类处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推动非煤矿山资源整合,鼓励综合开发利用与煤共伴生资源。


  加强矿区治理修复


  督促生产矿山全面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探索支持第三方治理模式。协同开展矿山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督促指导矿山企业足额计提、规范管理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鼓励具备条件的矿区开展土地规模化综合治理、相邻矿山企业实施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加大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财政资金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并获得合理回报。


  创新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体制机制


  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利益分配共享机制,强化资源型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和社会责任,促进绿色开发、收益共享。探索村集体采取出租等方式利用矿区土地共建就业帮扶车间、现代农业设施和发展新能源,促进矿区居民就业增收。落实跨省区输电工程长期合作协议,在严格执行跨省跨区送受电优先发电计划的基础上,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外送电力中长期交易,推动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省区间现货交易。鼓励中央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呼和浩特能源资源总部经济集聚区建设。支持乌海、鄂尔多斯蒙西和棋盘井工业园区、阿拉善乌斯太工业园区整合园区资源、理顺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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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做强基础能源工业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性基础性支撑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截至11月底,贵州全省建成投产和进入联合试运转煤矿40处,增加优质产能2340万吨/年;完成公告关闭煤矿129处、产能2223万吨/年,完成全年任务的121.8%。



  截至10月底,全省209处煤矿已实现机械化采煤,采煤机械化率88.93%;257处煤矿已实施辅助系统智能化升级,辅助系统智能化实施覆盖率99.6%。



  一个个可圈可点的成绩背后,是贵州着力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生动诠释。



  基础能源产业是全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性先行产业,对提升贵州的战略地位、增强贵州竞争优势具有重大意义。当前,贵州正全面推进做强能源工业,加快把贵州能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全省发展提供战略性、基础性支撑。



  “两化“改造  助力煤矿提质增效



  在贵州豫能首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新田煤矿1901综采工作面,负责该工作面技术操作人员只用鼠标轻轻点击了“一键启动”按钮,系统便自动发出语音提示,接着智能化采煤设备被依次开启,仅10多秒!强力胶带运输机就将在数百米深井下的煤炭运出井口。



  “智能化项目建成以来,实时监测设备及系统运行状态,能够及时的了解现场的各种真实情况,节省人力的同时实现了数据的统一采集和上传,及时获取设备运行效率和各类报警信息,提醒维护工及时对设备检修维护,最大限度的减少设备影响,保护机电设备安全运行。”贵州豫能新田矿机电副矿长于彬说。




贵州豫能新田煤矿1901智能化工作面支架。



  煤矿智能化、机械化改造是煤矿减人提效,实现安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贵州加快煤矿企业智能化、机械化升级改造,确保到2020年底,生产煤矿采煤机械化率达到96%、机械化改造实施覆盖率达到100%。



  此外,加快以煤矿智能化系统为数据来源和基础支撑的“能源云”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在实现煤炭生产运行实时调度监测的基础上,加大数据挖掘力度,开展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决策支持等功能板块的研发,推进行业现代化进程。



  瓦斯治理 大幅提升安全保障



  瓦斯是贵州煤矿最关键灾害,为牢牢拴住这个“牛鼻子”,据悉,省委、省政府将2020年定为全省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组织开展通风系统、瓦斯地质、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防突防爆炸措施、瓦斯抽采及计量、监测监控系统提升六个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1-10月全省瓦斯抽采量237067.7万立方米,利用量120383.3万立方米,利用率50.8%,瓦斯发电总装机54.8万千瓦。



邦达能源红果煤矿瓦斯抽采钻孔施工现场。


  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达能源)各煤矿生产部署均提前3~5年施工瓦斯抽采巷,瓦斯治理巷工程超前于生产区域1~2个区段。“邦达能源的昌兴煤矿生产水平标高为+1400m以上,目前瓦斯治理工程已布置至+1300m标高,计划超前治理瓦斯达3年以上。”据邦达能源总工程师姬贵生介绍,今年以来,邦达能源杜绝了各类瓦斯事故的发生,瓦斯超限次数同比去年下降了90%。瓦斯抽采量6800万m3,瓦斯利用量3619万m3,利用瓦斯发电7353.5万kwh,节约电费约3676万元。


  作为瓦斯防治和抽采利用的新探索,2020年,贵州省将新田煤矿、文家坝煤矿作为首批“三区联动”抽采煤层瓦斯示范单位,力求通过煤矿规划区地面预抽、准备区联合抽采、生产区井上下抽采相结合,实现瓦斯抽采、煤炭生产有序衔接,着力解决瓦斯治理与煤炭生产在时间、空间上的冲突。


  资金保障  撬动产业转型升级


  煤炭工业转型升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2017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出台,省级财政连续4年每年预算安排10亿元设立煤炭结构调整转型专项资金;2018年设立能源结构调整基金、煤电保障投贷联动资金;2019年出台设立法人公司政策为煤矿松绑;2020年安排1亿元基础能源产业振兴资金。


  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水城矿业)在获得煤电保障投贷联动省级财政资金1.2亿余元支持后,专门用于所属米箩煤矿、东井煤矿、大坝田煤矿等复产复建煤矿建设,目前格目底米箩煤矿、大坝田煤矿在10月已经恢复生产,格目底东井煤矿建设已经启动。


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米箩煤矿主井井口。



  “煤电保障投贷联动资金极大地缓解了贵州水城矿业技改项目和复产复建项目资金极度紧张的局面,今年第四季度预计将新增煤炭产量14.85万吨,增加煤炭销售收入5550万元。”盘江煤电集团财务部总经理付洪说。



  为加快推动金融与煤炭实体经济共荣共生,贵州积极探索创新“大金融”支持煤炭行业新路径,不断深化煤炭行业政金企合作创新丰富金融产品,逐渐形成大金融与大煤炭融合发展的格局。



  今年以来,全省各金融机构已对76个煤矿融资项目进行接触和尽调,已对5家煤炭企业投放资金19.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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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协:以“五化”推动“十四五”期间煤炭高质量发展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明年中国经济恢复速度会进一步加快,必然带动煤炭消费有一轮新的需求,所以明年煤炭供需总体应该是紧平衡状态。”在近日召开的2021年度全国煤炭交易会新闻通报会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张宏表示,要做好煤炭供应保障的工作,就要延续“十三五”的节奏,深化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仍是主要的发展思路。针对此,张宏提出“五化”,即智能化、专业化、定制化、集群化及绿色化。

       据介绍,今年以来,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政策,提出了阶段性目标。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应急部、煤监局、工信部、教育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尽管地方政府和煤炭企业对通过智能化提升煤矿安全做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但目前智能化建设工作仍存在研发滞后于企业发展需求、智能化建设技术标准与规范缺失、技术装备保障不足、研发平台不健全、高端人才匮乏等问题。


       《指导意见》设定了3个阶段性目标:到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初步形成煤矿开拓设计、地质保障、生产、安全等主要环节的信息化传输、自动化运行技术体系;到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到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构建多产业链、多系统集成的煤矿智能化系统,建成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


       “智能化应排在首位。”张宏表示,有关智能化的相关标准正在制定的过程中。他认为,智能化是煤炭行业从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化生产方式进行转变的重要落点,可以实现“减人、提效、保安全”,这也是深化改革的具体步骤。


       其次是专业化。张宏表示,东三省、华北、西南和华东地区老矿区中的一些产能在过去5年已逐步退出,因此留有大批的整建制的煤矿职工队伍,他们擅长熟知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由此,未来在西部地区建设的大型现代化的煤矿可以转变旧有的“招工、生产、退出、职工安置”的模式,把煤矿作为投资平台,相关的生产服务工作由上述这些专业化的人员承担。


       关于定制化,张宏认为这是改变煤炭行业固有商业模式的途径之一。此前开始执行的中长期合同以及基础价加浮动价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煤炭市场大起大落的行情。未来煤炭市场将更加稳定,原因在于,2030年实现碳排放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预期存在。他指出,“这意味着中国的煤炭消费要率先达峰,煤炭消费量在未来10年是在峰值的平台上运行的。煤炭消费在这一时间区间内不会有明显的增量,不管企业的规模如何,再靠降价抢市场很难,企业在区域内的市场份额基本确定。在原有的框架下,煤炭生产企业需要把消费群体的个性化需求摸清,从而保市场、保规模,从生产端思考如何用供给创造需求。”


       一体化则是针对地域布局。煤炭企业在过去尝试转型发展的过程中,会考虑煤电、煤机装备、煤化工等相关的业务布局。但是产业并未实现一体化,而是煤矿、电厂、煤化工分散分布,产业的分散带来了很多隐形的成本。由此,中煤协建议未来应实现生产地和消费地的统一集群化发展,在一个园区里实现完整的产业闭环。


       最后是绿色化,作为高碳能源煤炭的低碳化发展是必由之路。黄河流域的煤炭产能占全国煤炭产能的75%。张宏表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发展,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很大程度上同煤炭相关联,未来煤炭的绿色生产、清洁利用、高效转化乃至低碳发展很关键,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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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煤炭发送量实现大幅增长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记者樊曦)记者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获悉,2020年12月份,国家铁路煤炭发送量实现大幅增长,煤炭、电煤装车均创历史新高,有效缓解了煤炭供应紧张局面,保障了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来自国铁集团的统计显示,2020年12月份,国家铁路日均发送煤炭560万吨、装车8万车,同比分别增长10%、9.5%,其中电煤日均装车5.1万车,同比增长9.9%。


       据国铁集团货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从11月1日开始,国铁集团开展了为期60天的冬煤保供专项行动,共发送煤炭3.3亿吨,较去年同期增加2000万吨。铁路部门精准制定保供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保障发电供暖用煤运输需求。


       下一步,铁路部门将密切关注各地煤炭运输需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利用春运前的时间窗口,全力以赴组织发电供暖用煤运输,力争实现2021年1月日均装运电煤超过5.2万车,增加各地企业煤炭储备,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确保群众温暖过冬过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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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关工作等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关工作


部署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工作 推动健全传染病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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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工作,推动健全传染病防控体系。


       会议指出,入冬以来受大范围强降温等多种因素影响,全国用煤用电用气需求大幅攀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全力组织煤炭、电力、天然气增产增供,煤炭日产量保持高位,发电量、供气量均创历史新高,保障了民生和重点需求。近期多地最低气温破有记录以来的历史极值,目前又进入“三九天”,据气象部门预测,一月中旬还有降温过程,会议要求加大力度做好能源安全稳定保供,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优先。要坚持宜煤则煤、宜电则电、宜气则气,持续做好群众取暖特别是北方地区取暖用能保障。一要组织气田安全满负荷生产,充分发挥储气设施应急保供作用,加强调度协调,有效保障有条件地区的供暖用气。二要督促煤炭主产区和重点企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挖潜增产,加强运力保障,有序动用储备,多措并举保持煤炭供需平衡。三要安排好多种电源开机应对高峰电力需求,提升供电保障能力,加强对重点地区外送电支持,做好电力余缺互济。四要压实各方保供责任,督促严格按合同保障煤炭、电力、天然气供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五要完善能源保供长效机制,全面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储气、储煤设施和应急备用电源建设,科学发挥煤电对高峰用电的支撑作用,切实保障能源安全。会议强调,群众冷暖无小事。务必对民生用气用电用煤切实做好保障,决不允许发生人为断供情况,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会议指出,加强传染病防治,事关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实践,及时完善相关法律,为传染病防治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会议要求要按照立法计划,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同时衔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传染病防治要突出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改进监测、预警、报告和公开发布制度,完善传染病种类确定和紧急管控措施等规定,健全疫情救治体系,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网络建设,并加大对违法行为追责力度。法律修改完善并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强调,近期国内多点出现散发新冠肺炎病例甚至局部聚集性疫情,要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抓好防控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加强对地方和相关方面的指导协调,坚持“四早”,加强监测预警、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医疗救治、流调溯源等工作,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坚决遏制疫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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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日就《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称,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煤矿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编制了这份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称,《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适用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是指《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认定的情形和行为。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和行为: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从事生产、建设的;未依法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煤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违反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瞒报、谎报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不按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指令予以整改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承担煤矿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征求意见稿称,举报人举报的行为应当是煤矿企业未上报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工作人员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人不在奖励之列。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或者以书信等方式举报,举报等级的高低按照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含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精准程度、举报时间的早晚来确定,除此之外还对举报人发放奖励的措施作出了详细说明。


       公众可以登录(http://www.chinacoal-safety.gov.cn)查阅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有关反馈意见可于2月8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作者:实习记者 马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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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企“握指成拳”向何处发力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同华2×66万千瓦坑口电厂所需原煤从煤矿直接运达电厂,1个小时内,就能把生产工作面的原煤变成电力输入电网,降低了煤炭运输成本和发电成本,彰显了坑口电厂的优势,形成了国际标准的煤电一体化模式。 吴 玲摄


  在国内煤炭行业的“版图”上,山西绝对举足轻重。在这个煤炭大省、能源大省,省属煤炭企业发挥着巨大作用。然而,经历过数次调整改革的山西省属煤炭企业,量大却势弱,一直存在着产业趋同、各自为战、大而不强等问题。“兴于煤,困于煤”,唯有改革才能破局!2020年,山西煤炭行业历时6个月进行战略重组,经济日报记者近日展开调查采访,探寻山西煤企变局背后的改革思路。


  数九天,地处塞外的山西大同格外寒冷。一大早,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煤炭运销总公司经营管理部科长郭树东就来到塔山煤矿运销站装车塔盯班。此时的室外温度已达到零下23℃,睫毛上能挂冰。


  “和往年一样,现在我们最大的责任是发挥‘稳定器’作用,全力以赴增产保供。”郭树东边搓着手边跟记者说。谈起刚刚过去的一系列煤企重组,他感觉除了企业名字变了,其他都像往常一样,“我们公司现在是国内第二大、全国第三大的行业‘巨无霸’,作为员工非常自豪。但就这几个月的感触来说,资产重组对我们一线影响不大,感觉过渡得很平稳”。


  与郭树东感受到的“平静”不同,在晋能控股财务公司则是通宵达旦和热火朝天的场景,在这里,一切都在“大变”。


  “重组后,我们成为一艘‘巨型航母’,业务量成倍增长。为了满足新吸纳成员单位的业务需要,晋能控股财务公司全方位升级改造业务系统。”晋能控股财务公司信息科技部员工黄越说,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推进资产管理平台信息化、智能化和数字化建设。截至目前,核心业务系统项目已同7家银行实现银企直连对接,具备上线能力;虚拟专用网络直连专网改造项目成功实施,300余家集团单位已通过互联网接入系统办理业务。


  不论是平静还是火热,改变正在山西这个煤炭大省、能源大省发生着。2020年4月到10月,山西省属煤炭企业从过去的“七足鼎立”,战略性重组至1家能源集团、1家煤企“双航母”领航的新格局。此次重组整合,不仅是山西省属国企新一轮战略性重组的重要节点,也是我国能源行业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为什么要进行煤炭企业战略性重组?重组后企业效益发生了什么改变?山西煤企若要实现“脱胎换骨”还需要做哪些努力?带着这些疑问,经济日报记者深入探访。


  为什么必须改革


  2020年4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关键时期,各地正在逐步复工复产复市。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推行煤企战略重组,在山西省社科院(山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三部负责人高剑峰看来,实属不易,“在抗击疫情、维护生产经营稳定的同时,展开大规模战略性、结构性布局和调整,相当于动‘承重墙’、做‘大手术’”。


  为什么要在这个时点推进这么大的战略重组呢?记者调查发现,山西煤企改革势在必行。


  煤炭企业一直都是山西经济发展的支柱。新中国成立初期,山西有八大矿务局,均为中央直属企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矿务局的使命逐渐完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必然,山西五大省属煤炭集团应运而生,即同煤集团、焦煤集团、阳煤集团、潞安集团、晋煤集团。在2008年开始的山西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和原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后为“晋能集团”)也成为整合主体。至此,山西省属国有煤炭集团由5家变为7家。


  有量不代表有质。山西省国资运营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刘巍告诉记者,截至2019年末,山西省属7家煤炭企业资产总额约2.2万亿元,占到省属企业总资产的70%,在国有经济中占比高、影响大,地位举足轻重。“但在这七大煤炭企业中都有煤炭、化工、电力、煤机等业务板块,存在着产业趋同等问题。在市场竞争中,七大煤企各自为战、大而不强,企业的质量和效益必将大大降低。”刘巍说。


  “传统产业‘量大势弱’与新兴产业‘势强力弱’并存,山西省属企业内部产业趋同,低水平同质发展、无序同业竞争严重。国企整体规模效应小,缺乏行业话语权。”山西省国资运营公司新闻发言人贠钊说。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山西煤炭行业开启了重组整合。此次重组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理清煤炭行业自身问题,二是培育新兴产业。


  如今,经过专业化战略重组后的山西国资国企新版图已经亮相。“省属煤炭企业数量从7家调整到2家,根本上是要解决煤炭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刘巍告诉记者,“这次煤炭企业重组整合,不是不发展煤炭,而是要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煤炭产业的市场活力和竞争力,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成长提供有力支撑,为转型发展赢得时间和空间。”


  “今后5年是山西实现‘转型出雏形’的关键5年。”山西省委书记楼阳生指出,山西对省属煤炭企业进行战略重组,形成晋能控股集团和焦煤集团能源产业“双航母”领航的新格局,这一改革将推动山西能源优势真正形成拳头,使“优势真优、优势更优、优势长优”。


  整合重组改变了什么


  “此次整合重组,不是简单合并同类项。”晋能控股集团党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刘敬表示,这次重组是一次发展升级,跳出山西谋发展,主动对标国内国际一流大型能源集团,同时也是竞争升级,把山西煤企的舞台搬到世界能源革命大变革中。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多位业内人士从三个维度分析山西省属煤企战略性重组带来的变化。


  首先是横向化整合。过去煤炭企业同质化竞争比较严重,煤炭企业“小、弱、散”形不成合力,通过此轮重组整合,一是提高了产业集中度,可以更好地释放先进产能,二是提升了整体经济效益,三是提高了国际竞争力。


  2020年10月,山西最大的煤炭企业晋能控股集团诞生,注册资金500亿元。该集团由同煤集团、晋能集团、晋煤集团联合重组,同步整合了潞安集团、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相关资产和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重组后,晋能控股集团管理全省300多座煤矿,从2019年的煤炭产量来看,三家主体企业合计产量约为3.39亿吨。加上阳煤集团和潞安集团转移的部分煤炭产量,约4亿吨。在煤炭管理方面,晋能控股集团成立晋能控股煤业集团,下设晋阳、潞安、阳泉和晋城4个煤炭事业部。


  “双航母”的另一家则是焦煤集团。山西优质焦煤资源丰富,为获得行业更大话语权,原焦煤集团采取无偿划转、吸收合并方式,对山煤集团进行重组。重组后的焦煤集团资产总额4416.4亿元,煤炭产能约2亿吨,成为全国最大的焦煤生产加工企业。


  其次是纵向化重组。长期以来,伴随着价格波动,煤、电利润此消彼长,联合经营形成利益共同体,能更好地应对外部市场,将煤炭就地转化,实现煤炭效益最大化。形成集群以后,企业之间会定期会商、相互帮助,相互不挤压市场。2021年,山西煤企将进一步加大和省内外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加大开放融合力度。


  再次是专业化重构。晋能控股集团的重组就是按照专业化思路设计进行的,形成了煤炭、电力和装备制造三大板块,新的能源集团主业更优、更强。重组3个月以来,三大板块快速推进,各项经营指标均有不同程度提高。


  在晋能控股集团正式成立前,专业化重构的整合已经先行一步。2020年7月,潞安化工集团以潞安集团“煤化一体产业”为基础,整合重组原阳煤集团、晋煤集团、国控集团等山西省属企业优质化工类资产,成为山西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化工领域专业化集团。2020年10月,阳煤集团更名为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专注于碳材料的研发和应用,形成以碳基新材料为主业的战略格局。


  焦煤集团也是如此。“在这次专业化重组中,山西焦煤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方向,将集团打造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炼焦煤企业和焦化企业。下一步,集团将聚焦打造炼焦煤、焦化、煤化工、民爆以及金融五大产业。”山西焦煤集团党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马步才告诉记者。


  “山西煤企的重磅重组,根本目的在于解决转型的难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评价研究室主任周建奇表示,横向联合有利于提升综合实力,纵向协同有利于提升发展质量,专业化聚焦有助于改革创新。


  改革效应正在逐步转化为转型效能和企业效益。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6月以来,山西省属煤企生产经营加快好转,指标逐月修复。2020年前11月实现利润171.87亿元,主要指标降幅连续收窄。其中9月实现利润40.3亿元,同比增长13.7%,创下单月历史最高纪录,也是2020年以来首次实现月度利润正增长。


  “重组后,晋能控股集团煤炭优质产能将大幅提升,市场竞争力或将进一步提升;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或将以新能源制造、可再生能源发电等为突破口,引领山西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工作。”北京能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焦敬平接受采访时说,此次重组顺应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趋势。同时,这次“大动作”有助于加快落后及超能力生产矿井退出,推进老矿区转型。


  第一步之后向何处去


  “此次重组整合是一次优势升级,把山西煤炭资源转化为电力资源,再把电力资源转化为支持新兴产业的要素优势。从改革力度和难度来看,它是一次重磅重组,以专业化整合、板块化经营完成煤炭企业经营管控模式变革,最大化释放国有企业改革红利。但要实现真正的‘脱胎换骨’,还需要企业在治理结构和管控措施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深耕细作。”刘敬说。


  “转型重组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重组后,企业还要面对大量挑战。需要真正把改革红利变成竞争实力,变成山西转型发展的支撑力。”高剑峰认为,重组整合之后“双航母”企业集诸多使命于一身,它们要为能源产业转型发展做好下半篇文章,任重道远。


  “产业归类后,与之配套的组织管理、管理控制、文化融合、激励机制等都需要战略思维。”西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邹绍辉指出,晋能控股集团虽然确立了专业化整合、板块化经营思路,但形成具体科学高效整合措施需要进行重大创新。对此,焦敬平认为,重组后需要捋顺所有制问题、资产整合问题、债务偿还问题、人员管理体系问题,还需要做好企业战略定位,重塑企业文化。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底,山西省七大煤企负债率普遍超70%,总负债已增长至1.44万亿元,较2018年底增长4.3%。针对债务问题,晋能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郭金刚表示,将加快实现晋能控股集团融资功能,实现债务有序接替。为保证金融稳定和债务有序接续,晋能控股集团已经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过渡期融资工作有序开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2020年以来,山西省煤炭企业效益回升也为改革重组创造了难得的环境,改革重组与质量效益已经形成相互促进的正向循环。”邹绍辉同时指出,“产业链水平提升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持续投入,不能忽视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要专注短板所在,‘闻风而思’,更要‘闻风而变’。”


  补短板不仅要有所创新,还应科学融合。邹绍辉建议,“煤化工行业解决煤焦油提取并发展煤焦油深加工产业,效益将会翻番;装备制造要走智能化发展之路。同时,煤炭企业一定要走多能融合发展之路,实现煤炭+新材料、煤炭+新能源发展之路,大力发展能源革命驱动下的新业态”。


  山西“双航母”在未来该如何放大改革红利,进一步提质增效?


  “下一步,我们会坚定走好‘减、优、绿’的发展之路,打造千万吨集群矿井,提高单产单进水平。电力方面,继续增加光伏电、瓦斯发电、风电占比,让清洁能源占比更多一些。装备制造方面,把握智能化大势,发展高端装备制造。坚决打造高科技、高效率、智能化、环境友好型现代能源旗舰。”刘敬说。


  “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焦煤集团提出了‘三个三年三步走’战略规划,提出了以‘资源重组、组织重构、文化重塑、企业重振’为主攻方向,以‘聚焦主业、深化改革、全面变革、创新发展’为具体路径,千方百计提质增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马步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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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监局:煤矿智能化采掘工作面达494个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本报北京电 (记者丁怡婷)记者从国家矿山安监局获悉:近年来煤矿智能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015年全国煤矿仅有3个智能化采掘工作面,2019年达275个,2020年增至494个、同比增加80%;已有采煤、钻锚、巡检等19种机器人在煤矿现场实施应用。


       “十三五”期间,全国矿山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淘汰退出煤矿5464处、产能9.4亿吨,整顿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1.9万余座。


  “尽管近年来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国家矿山安监局局长黄玉治介绍,目前全国非煤矿山3.2万座,其中小矿山占比达86.4%;30万吨/年以下小煤矿有960多处,长期停产停工煤矿还有1084处;大多数工艺装备落后、人员素质低、安全管理差。黄玉治透露,“十四五”时期要实施矿山智能化建设、淘汰退出落后产能、重大灾害治理、尾矿库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力争到“十四五”末,矿山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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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我国采矿业利润持续稳定改善 Sat, 03 May 2025 23:47:08 +0800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4516.1亿元,比上年增长4.1%。其中,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3553.2亿元,比上年下降31.5%,降幅较去年1~11月收窄1.3个百分点。这是去年1~6月以来采矿业利润总额累计连续第7次降幅收窄。去年1~5月,采矿业利润总额增速曾跌至43.6%。


  采矿业细分行业利润方面,总的来看,增降互现,以增为主且有所分化。数据显示,2020年,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利润总额2222.7亿元,同比下降21.1%,降幅较2020年1~11月收窄3.4个百分点;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利润总额257.1亿元,同比下降83.2%,降幅较2020年1~11月扩大12.4个百分点;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利润总额380.6亿元,同比增长74.9%,增幅较2020年1~11月扩大29.9个百分点;有色金属矿采选业353.7亿元,同比增长14.7%,增幅较2020年1~11月收窄0.4个百分点;非金属矿采选业利润总额325.9亿元,同比增长4.2%,增速较2020年1~11月扩大3.4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2020年,采矿业营业收入38812.3亿元,同比下降8.2%,降幅较2020年1~11月收窄1.2个百分点。采矿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9.15%,较2020年1~11月下降0.83个百分点。

  数据还显示,2020年末采矿业资产负债率为60.1%,较上年末(59.1%)有所升高。


  此外,2020年原材料制造业累计利润增长实现由负转正。随着上下游产业链逐步畅通,在国内市场需求回暖以及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等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回升等因素共同作用下,原材料制造业利润在年初大幅下滑后快速修复、逐季改善。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原材料制造业利润连续两个季度较快增长。2020年,原材料制造业利润比上年增长4.5%,2020年1~11月为下降1.7%。其中,石油加工和钢铁行业累计利润降幅明显收窄,全年分别下降26.5%和7.5%,降幅较去年前三季度收窄39.7和11.2个百分点;化工行业累计利润增长20.9%,去年前三季度为下降17.7%;有色行业利润增长20.3%,增速进一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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